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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超資產評估執業一卡通匯時存多問題 被出具警示函
來源:新浪財經
新浪財經訊 12月24日,海南證監局披露對北京亞超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超資產評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海南證監局于2019年3月至8月對北京亞超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執業的海南海島一卡通匯營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卡通匯)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湖北海航通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通航)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一、一卡通匯評估項目
(一)在評估一卡通匯整體價值時,未考慮海南一卡通物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少數股東權益的扣除。
(二)收益法評估模型中,評估師在穩定年仍考慮了營運資金增加額,與永續年相關評估假設不符。
(三)《營業稅金及附加計算表》中水費的進項稅率在計算中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房產稅和土地稅的預測數據測算錯誤。
(四)《收益法計算表》中無形資產長期待攤攤銷與《折舊及攤銷與資本性支出表》數據不一致,亦未考慮新增資產的折舊;《生產成本情況調查表》中折舊費預測數據與《折舊及攤銷與資本性支出表》數據不一致。
(五)《財務費用調查及預測表》《收益法計算表》考慮了持續的利息收入對現金流的貢獻,而《多余現金估算表》已對企業超出經營所需的現金進行了測算,并在《收益法計算表》中作為溢余資產考慮,相關評估測算前后矛盾。
(六)《營運資金凈增加預測表》中營業收入測算存在計算錯誤及計算公式不一致情形。
二、湖北通航評估項目
(一)評估測算時所采用的住宅和商業建筑面積使用指標不正確,未考慮剔除配電用房、居委會用房、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養老建筑、公廁等配套設施面積。
(二)存貨評估底稿中可比案例建成均為二手房,未見底稿中對建成時間的差異予以考慮。
(三)在建工程評估底稿中對土地使用權的評估未考慮契稅和耕地占用稅的影響。
上述情形不符合資產評估相關準則的規定,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規定,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資本市場誠信信息數據庫。